記者近日從西城檢察院的一份賄賂案件調研報告中發現,行政審批過程中權力尋租的現象突出,賄賂案件高發。其中,落馬的集中在各單位的中年一把手,設計裝潢財政資金撥付成為最高發犯罪的環節,且行賄已經呈現“單位化”事態。
  八房屋出租成落馬者為中年一把手
  西城檢察院貸款職務犯罪預防處對6年來的賄賂案件作了統計,在2008年至2013年間,該院查辦行政審批過程中產生的賄賂案件就有28件33人,其中受賄案15件20人,單位行賄案11件11人,行賄案1件1人,介紹賄賂案1件1人。
  與多年前集中在退休前撈一筆的“58歲”貪腐現象不同,如今腐敗者日益年輕化。這些涉嫌人員特點鮮明:一是年齡集中,被查辦的33名犯罪嫌疑人平均年齡為45.8usb歲,其中40歲至55歲之間的超過75%;二是學歷集中,犯罪嫌疑人都具有較高學歷,6成為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其中碩士4人,博士2人;三是職務集中,33名犯罪嫌疑人中有27人是單位“一把手”或部門負責人。
  別債務整合看這33名犯罪嫌疑人人數不多,可他們的涉案總金額卻高達6020.4萬元,其中個人涉案金額最高達2454萬元,平均涉案金額為182.4萬元。涉案金額百萬以上的達12人,占總人數的36.36%,數額巨大,後果嚴重。
  行政審批成權力尋租要件
  檢察官表示,目前行政審批標準不明確,審批人員自由裁量權大、環節繁多、程序不透明,這為一些審批人員以權謀私提供了“方便”。
  如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陳海峰,利用其主管審評藥品品種的職務便利,先後多次非法收受浙江一家醫葯公司總經理給予的好處費130萬元。
  此外,陳海峰還違反《藥品註冊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明知海南某製藥廠申報材料不真實,仍使其申報的藥品品種通過審評,給人民群眾用藥帶來隱患。
  被告人馬某曾任供暖辦主任,其轄區內有一座企業的家屬樓採取企業自行燒鍋爐的方式進行供暖。依照政策,該企業可享受一定數量的補貼。2011年冬,為了能更順利得到補貼款,該企業後勤人員江某先後兩次給馬某現金2萬元。
  可見,無論官大官小,只要手握審批權力,就有了尋租空間。
  行賄呈現“單位化”趨勢
  更讓人吃驚的是,如今行賄已經凸顯出“單位化”的趨勢。在28起賄賂案件中涉嫌行賄犯罪的共12人,其中單位行賄罪就有11人。
  在轟動全國的“棉花交易市場案”中,山東金宸源物流有限責任公司為獲得全國棉花交易市場的指定交割倉庫資格,給予全國棉花交易市場原申請企業考察負責人及考察報告出具人王傑30萬元,得以順利通過考察。
  檢察官表示,在賄賂案件中,一些單位為獲得行政審批資源,不惜通過“集體決策”的方式,用公款向掌握行政審批權的國家工作人員行賄。  而在立法和司法實踐中還存在著“重受賄、輕行賄”的現象,部分司法人員重視打擊受賄犯罪,對行賄犯罪打擊寬緩,在一定程度上放縱了“潛規則”的蔓延,不利於減少和遏制賄賂犯罪。本報記者 孫瑩
 
(編輯:SN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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